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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今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政策主要有两个变化和六个不变。 第一个变化,今年严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缺额线下补录。往年,部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现缺额时,允许各县(区)根据缺额情况线下补录后报市中招办备案。今年,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本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须全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施招生录取”的规定,严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缺额线下补录。 第二个变化,中职补招实行网上录取政策。五年制高职批和三年制中职批(含技工院校)常规志愿录取后若出现部分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征求志愿录取。 今年招生录取政策总体保持不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保持不变;二、全市统一使用中招录取信息统一管理平台保持不变,除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提前批特招生以外,必须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三、中考中招实行知分填报志愿保持不变;四、中招投档录取依据和办法保持不变,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为录取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五、录取结果不得更改的要求保持不变;六、削减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计划政策保持不变,2023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各县的招生计划削减30%。
导报 记者 赖雅红 编辑 洪婷婷